索引號 | 002482285/2021-01628 | 發布機構 | 省水利廳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全社會 | |
文 號 | 有 效 性 | |||
根據2021年3月19日《浙江省水利廳關于所屬部分事業單位2021年公開招聘人員的公告》,浙江省水文管理中心等五家單位公開招聘筆試于4月24日完成,筆試成績已在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www.zjks.com)公布。現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并公布進入資格復審和面試的人員名單(附件),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1、資格復審時間:5月14日(周五)上午8:30—11:30
2、資格復審地點:
省水文管理中心:杭州市佑圣觀路72號省水文管理中心1號樓8樓802室;
浙江水利水電學院:杭州下沙學林街583號浙江水利水電學院教學科研綜合樓1409-1;
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杭州蕭山高教園區耕文路418號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行政樓324會議室;
省錢塘江流域中心:杭州市運河西路8號省錢塘江流域中心106室;
省水利河口研究院(省海洋規劃設計研究院):杭州市鳳起東路50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1號樓四樓會議室。
如入圍面試人員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視作自動放棄面試。
二、資格復審應提供的材料
要求提供的材料需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1.身份證或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證明;
2.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留學歸國人員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應聘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畢業生的,如果尚未畢業,提供就業推薦表或學校出具的相關證明。視同對待的三類情形者,應提供首次就業的書面承諾,在國家就業政策規定的擇業期內(自2019年2月起算)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生同時提供畢業學校出具的尚未就業證明或已撤銷就業協議證明,畢業學校或各級人才中心、就業指導中心、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出具的保留人事檔案證明;
4.應聘崗位要求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的,提供由所在黨支部開具并蓋章的證明;
5.應聘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提供勞動合同、歷年社保繳費記錄、與招聘公告所要求工作經歷相關的業績材料等可證明該工作經歷的證明材料;
6.應聘崗位有學生干部經歷或專兼職輔導員要求的,提供學校開具的學生干部經歷或專兼職輔導員證明;
7.應聘崗位有職稱(資格證)要求的,提供相應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術職務聘書(資格證書);
8.應聘崗位有獲獎證書要求的,提供相應崗位要求的獲獎證書;
9.其他與崗位要求相關的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審驗原件后,招聘單位保留復印件。應聘人員所提供的證件(證明)不全或證件(證明)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相符的,視作不具備招聘資格條件,取消面試資格。
三、面試時間及地點
通過資格復審后,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面試具體安排如下:
2021年5月15日(周六)上午8:00抽簽,8:30開始面試。
請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攜帶本人身份證和《面試通知》,于2021年5月15日上午8:00前到達候考地點(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行政樓3樓318室)參加面試抽簽。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抽簽的,視作自動放棄面試。
四、公布總成績
面試結束后,在浙江水利網(http:// www.2233hs.com,人事信息/事業單位考試)公布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及入圍體檢人員名單。
五、 聯系方式
省水文管理中心:0571-87800009;
浙江水利水電學院:0571-86929122;
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0571-83518937;
省錢塘江流域中心:0571-86799263;
省水利河口研究院(省海洋規劃設計研究院):0571-86438015。
六、監督電話
浙江省水利廳人事教育處:0571-87826626;
浙江省水利廳直屬機關紀委:0571-87886170。
七、應聘人員參加資格復審和面試,必須嚴格遵守招聘單位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關安排。
2021年5月8日
附件:
進入資格復審和面試的人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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